公民的政治權利是公民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法享有的參加政治生活的權利。這是公民作為主人公參加國家政治活動的基本保障。政治權利主要包括兩類,一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是政治自由。
【憲法對公民政治權利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資料圖片)
第三十五條 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選舉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
被選舉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選舉為國家權力機關代表或行政官員的權利。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人民代表和被選為各級人民代表或行政領導的權利。
【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1、言論自由是公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語言形式表達和宣傳自己的各種思想見解的自由。言論自由是公民對于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各種問題,通過語言或文字的形式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語言形式表達和宣傳自己的各種思想見解的自由。出版自由,就是公民或社會群體依照法律規定,通過書籍、報刊、廣播、電視等出版物系統,表達思想、意見、愿望、要求的權利。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