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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摔傷算工傷嗎?關于工傷的相關法律依據有哪些?

來源: 名律網|0 2023-02-01 14:19:01

一、去上班的路上摔傷算工傷嗎?

上班途中摔傷不算工傷,用人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班途中受傷,只有兩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以及”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上班途中摔傷與此無關,不能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上班途中摔傷是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用應按醫療保險規定辦理,停工治療期間,法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支付病假工資。

二、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不少人認為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傷害,這些都是因為工作的需要,而導致受傷的,那么就一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其實對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傷害,是否可以被認定為工傷,這要看具體情況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通常情況下,我們說的構成交通事故工傷,是要求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因為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同時勞動者對事故是沒有責任或者只承擔次要責任。

標簽: 工傷賠償 賠償標準 賠償內容 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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